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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人民法院:以“一村(社区)一法官”为载体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2023-08-01 16:49:28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资料图)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毛凡巍 记者马朝林)为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绥棱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工程,让法官成为乡村的“七大员”,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有力推进乡村(社区)多元纠纷化解。目前,绥棱县人民法院与全县辖区内7个社区,87个村屯进行了对接,挂牌工作已全部完成。

做联系基层组织的“联络员”。依托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基层组织建立联系制度,每人每月到自己联系的村屯至少联系一次,与基层干部群众建立联系,成为信得过的朋友,推动工作开展。

做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向农村基层组织、警务室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了解农村社情和群众对法律的期盼,熟悉社情,顺应民意,尊重村规民俗,把农村的善良风俗引入审判工作。

做指导基层调解的“督导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功能,对基层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邀请基层调解员旁听案件,参加个案调解,交流调解经验,积极主动地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及时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提高调解水平。

做法律服务的“咨询员”。积极为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指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矛盾纠纷。

做普及法律的“宣传员”。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村入户,深入学校,依托公开审理和乡村法律大集等活动,向农村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宣传国家法律,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自觉按法律办事。

做协助执行的“助攻员”。在基层组建协助执行网络,积极寻求社区、乡镇、村组基层组织和警务室民警的支持,为高效执行提供助力,推动解决涉农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案件难以执行的问题。

做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切实维护行政权威,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保驾护航,向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法律,明确法定职权,解答法律,解决执法难题,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通过行政协调解决行政争端,平息行政纠纷,化解矛盾。

接下来,绥棱县人民法院将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村屯审判新起点,聚焦“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主题,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回应基层百姓对审判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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